B1-3設立就近入學獎金

獎助 × 就近入學 × 社區連結

一、實施方式

就近入學獎學金鼓勵並獎勵具潛力之學生,提升社區優質學生就讀本校之比例,展現辦學績效並形塑正向口碑循環。

二、實施內容(概述)

  • 主辦單位:教務處
  • 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 參加對象:中一區國中生
  • 辦理日期:113 年 10 月

三、工作項目(1)成立審查委員會與發放依據

成立致用高中高職優質化就近入學獎學金審查委員會,依本校入學獎學金辦法審核並核定名單;依成績考核及獎助學金辦法辦理。

獎學金額度

學生獎助學金 20 人 × 5,000 元 = 100,000 元

目的與效益

提升優質學生就近入學比例,強化在地就學、在地培育,促進社區鏈結。

三、工作項目(2)名額與標準(摘要)

  • 依本校相關辦法,擇優前 20 名高一新生核發每人 5,000 元
  • 如同時符合其他獎學金,僅能擇一領取。
  • 核發對象為就讀本校日間部一年級且於免試入學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之新生。

三、工作項目(3)台中市致用高級中學 113 學年度高職優質化就近入學獎金辦法及審核要點

第一條(目的)

為鼓勵優秀國中畢業生就讀本校,依各種多元入學管道,於免試入學所規定報到之日前(含)向本校完成辦理報到者,按本辦法給予入學獎勵。

第二條(核發對象)

就讀本校日間部一年級學生,其國中畢業學校為:

沙鹿國中 北勢國中 龍井國中 日南國中 大安國中 梧棲國中 致民國中 清泉國中 鹿寮國中 大雅國中 公明國中 神岡高工國中部 外埔國中 苑裡中學 南和國中 烏眉國中 大甲國中 大華國中 神圳國中 中港中學 四箴國中 大道國中 龍津中學 清海國中 順天國中 后里國中 潭子國中 潭秀國中 后綜中學 清水國中 東勢國中 東新國中 石岡國中 通霄國中 啟新國中
第三條(核發標準)

以高一新生國中會考成績擇優前二十名發給獎學金;新生若同時符合其他獎學金,僅能擇一頒發。

第四條(核發獎金)

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共計二十名

第五條(實施)

依本校所訂辦法實施(113.04.08 行政會報通過)。

附:作業流程建議(公告 → 申請 → 審查 → 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