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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設立就近入學獎金

一、實施方式
  鼓勵與獎勵具潛力之學生,提升社區優質學生就近入學的比例。

二、實施內容
1.主辦單位:教務處
2.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3.參加對象:中一區國中生
4.辦理日期:113 年 10 月 5.工作項目:
(1)成立致用高中高職優質化就近入學獎學金審查委員會,依本校入學獎學 金辦法,頒發新生就近入學獎學金,提升學生素質展現辦學績效。
(2)依本校成績考核及獎助學金辦法,頒發新生就近入學獎學金(學生獎助學 金 20 人*5,000 元=100,000 元)
(3)台中市致用高級中學 113 學年度高職優質化就近入學獎金辦法及審核要 點(113.04.08 行政會報通過)
第一條 為鼓勵優秀國中畢業生就讀本校,依各種多元入學管道,在免試入學所規定報到之日前(含)向本校完成辦理報到者,按本辦法給予入學獎勵。
第二條 核發對象:
就讀本校日間部一年級學生,其國中畢業學校為臺中市沙鹿國 中、北勢國中、龍井國中、日南國中、大安國中、梧棲國中、 致民國中、清泉國中、鹿寮國中、大雅國中、公明國中、神岡 高工國中部、外埔國中、苑裡中學、南和國中、烏眉國中、大 甲國中、大華國中、、神圳國中、中港中學、四箴國中、大道 國中、龍津中學、清海國中、順天國中、后里國中、潭子國中、 潭秀國中、后綜中學、清水國中、東勢國中、東新國中、石岡 國中、通霄國中、啟新國中等國中畢業生。
第三條 核發標準: 以高一新生國中會考成績擇優前二十名發給獎學金,新生若有 其他獎學金,僅能擇一頒發。
第四條 核發獎金: 獎學金核發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共計二十名。
第五條 依本校所訂辦法實施。
批閱中

1131-B1-3設立就近入學獎金成果報告書-註冊組-1131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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