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落實課程評鑑計畫
子計畫|致用高中優質化計畫 |
主辦:教務處、實習處
承辦:課務組、教學組
對象:全校教師
期程:113/09—114/06
一、實施方式
依學校課程評鑑辦法,建立學校課程評鑑機制,使教師對自我授課課程進行反思、改進及創新,蒐集評鑑結果資料並加以分析,並送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落實學校未來課程發展、規畫及修正之重要參考。
二、實施內容
1. 主辦單位:教務處、實習處
2. 承辦單位:課務組、教學組
3. 參加對象:全校教師
4. 辦理時間:113 年 9 月至 114 年 6 月
工作項目總覽
(1) 執行學校課程評鑑計畫
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組成「課程評鑑工作小組」,審查各科課程自我評鑑內容、課程評量、回饋與反思,建置評量實施方式與流程,協助教師自我檢核課程內容,完善課程評鑑機制。
(2) 多元場域協作與評鑑執行
透過課程發展委員會分配任務,結合各科教學研究會、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共同備課、觀課與議課活動,或以教學檔案評估等方式進行評鑑;同步推動課程綱要研修、課程政策規劃與教學環境改善,並協助評估課程實施及相關推動措施之成效。
(3) 以評鑑結果回饋修正課程
依據評鑑結果修正課程計畫,檢討課程實施條件與設施並加以改善;增進教師與家長對課程品質之理解與重視;回饋教師教學調整與專業成長規劃;激勵教學創新,並對課綱、課程政策及配套措施提出建議。
(4) 請確認課程評鑑時程與辦理項目
| 項次 | 工作項目 | 預定時程 |
|---|---|---|
| 1 | 召開課程發展委員會,訂定學校課程自我評實施計畫。 | 9 月 |
| 2 | 成立學校課程評鑑小組。 | 9–10 月 |
| 3 | 開發課程自我評鑑工具,進行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成果資料之蒐集。 | 10–11 月 |
| 4 | 各科/領域教學研究會就教師教學檢核、課程實施檢核表、學生回饋等資料進行分析;彙整課程自我評鑑結果後提交課程評鑑小組。 | 9–1 月、2–5 月 |
| 5 | 課程評鑑小組彙整各科/領域檢討與改進方案,送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後執行。 | 12–1 月、5–6 月 |
| 6 | 召開課程發展委員會,修訂學校課程自我評鑑計畫;建立評鑑與回饋運用機制,提供下學年度課程規劃與修正。 | 6 月 |
資料蒐集
工具開發 × 教師/學生成果 × 量化與質化
審議改進
評鑑小組彙整 × 課發會審議 × 改進執行